流产用药
用药原则:
预防保健
一、注意事项:
1、急性传染病须待痊愈后一段时间方可怀孕。慢性病病人则应治疗到病情稳定并经专科医生认可后才能怀孕。
2、对于有过流产史的夫妇,应及时到医院检查,查清引起流产的原因,无论是夫妇哪一方有问题,都应及时治疗,治愈后再要孩子。
3、已经怀孕的妇女,要避免接触有害化学物质,如苯,汞,放射线等。怀孕早期应少到公共场所去,避免病毒及细菌感染。如果孕妇患了病,要及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药治疗,不可自己随意用药。
4、早孕期(孕12周内、除注意饮食卫生和避免过分劳累外,还要避免过分紧张,保持情绪稳定,以利安胎。妊娠的最初3个月不要同房。如果经检查,胎儿发育异常,医生认为应作刮宫术时,病人不宜拖延,以免造成失血过多(甚至休克、死亡、或形成影响今后生育的内生殖器炎症,须知大多数流产掉的胚胎一般都是有先天缺陷的,属于自然淘汰之列,切不可因小失大,危及孕妇健康。
二、有流产史者预防流产:
1、发生流产后半年以内要避孕,待半年以后再次怀孕,可减少流产的发生。
2、要做遗传学检查,夫妇双方同时接受染色体的检查。
3、做血型鉴定包括Rh血型系统。
4、有子宫内口松弛的可做内口缝扎术。
5、针对黄体功能不全治疗的药物使用时间要超过上次流产的妊娠期限。
6、有甲状腺功能低下者,要保持甲状腺功能正常后再怀孕,孕期也要服用抗甲低的药物。
7、注意休息,避免房事,情绪稳定,生活规律有节。
8、男方要做生殖系统的检查。有菌精症的要治疗彻底后再使妻子受孕。
9、避免接触有毒物质和放射性物质。
10、电脑工作者每周净工作时间要少于20小时。
11、流产后要休息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