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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 红外体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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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粤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007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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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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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测量人体的耳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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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 AET-R101、AET-R111、AET-R121、AET-R131、AET-R141、AET-R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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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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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仪器
普通诊察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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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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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
厂家信息
Manufacturer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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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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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立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爱立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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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特点】
- 注意事项
请勿将体温计浸泡在酒精中。
不可与强酸或强碱化学品接触。
不可与开水或其他过热的物体接触。
若发生操作异常或显示不正确时,请立即停用体温计。
不可受太阳直晒或其他辐射。
不可剧烈震动或用力砸摔。
放在儿童拿不到处。
不可过度弯折或用力咬体温计。
使用前请先彻底清洁体温计并用酒精进行消毒。
除了更换电池外,请勿打开体温计。
遇强电场,如闪电,体温计可能自动打开电源,但9分钟后会自动关闭。
体温计可能导致过敏或口腔黏膜刺激,如出现以上现象,请停止使用。
- 【使用方法】
- 1.按一下开/关键,显示幕会全显示,然后出现“L℃”并闪烁℃。
2.放置体温计于口腔、腋下。
3.当体温量测完成时,度数(℃)在显示屏上停止闪动(通常30-120秒内),并会有哔哔声响,再继续测量1-2分钟才算完成,且此温度不再改变,即可得到正确体温。
4.关闭电源或系统在9分钟内自动关闭。然而为延长电池寿命,最好使用完后马上关闭电源。
5.查阅最后一次测量的温度值:在关机状态下,当按住开/关键不放,约2秒钟会自动出现最后一次测量的温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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