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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 医用电子体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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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鲁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2200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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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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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人体口腔或腋下温度测量。TDB-4只适合于人体口腔温度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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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 TDB-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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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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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仪器
普通诊察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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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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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
厂家信息
Manufacturer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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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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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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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东阿县香江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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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所:
- 东阿县香江路29号
- 【产品特点】
- 1、计量精确,速度快,一般测量仅需2分钟左右,远远快于水银体温计(水银体温计测量时间需要5分钟)。
2、读数方便,不同于一般体温计看刻度,左照右照,不熟练者容易产生视觉误差。电子数字体温计采用数字显示,直接告诉你多少度。
3、测量提醒:测量好温度会有声音提醒你,不同于普通体温计,拿早了怕没测好,拿迟了又耽误时间。
4、记忆功能:温度读出后会一直记忆在温度计中,直到下次测量。
- 【使用方法】
- 1,使用前,应先用酒精对体温计传感头进行消毒
2,按压电源键,蜂鸣器会发出蜂鸣声,显示提示符号
3,随后,显示器显示上次测量的温度,并持续2妙钟,接着显示器°C符号闪烁,表示已处于待测状态
4,将体温计传感头放入测量部位,显示器显示温度逐渐上升。同时°C符号闪烁,表示测量进行中。测量中如连续16妙温度不变,则°C符号停止闪烁,表示体温测量完毕并已记忆测量结果,即可读取显示出的温度值
5,测量结束后,如没有按压电源键关闭电源,则8分钟后自动关机
- 【注意事项】
- 1、测量体温时,建议保持在同一部位进行一定时间的测量。
2、当室温在34℃以上时,建议感温部位经过湿毛巾冷却后再进行测量。
3、以下情况属于非安静状态,不能进行正常的体温测量。
a、运动、沐浴后30分钟以内。建议在运动、沐浴30分钟后再进行测量。
b、饮食后30分钟以内。建议在饮食后30分钟以上再进行测量。
c、起床前轻微运动后。起床后开始运动,体温上升比较快,建议等待片刻再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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