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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 药物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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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浙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560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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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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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利用气源使液体(药物)生成气溶胶,用于对患者进行药物气溶吸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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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 6ML-I,6ML-II,6ML-III,15ML-I,15ML-II,15ML-III,20ML-I,20ML-II,20ML-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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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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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器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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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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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
肺热咳嗽
厂家信息
Manufacturer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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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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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医疗用品厂
宁波市海曙医疗用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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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63号2号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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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所:
- 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63号2号楼5楼
- 【使用方法】
- 使用前所有组部件需进行清洁(除管子外),为了符合喷雾颗粒规格,在使用墙壁压缩空气及氧气或小型空气压缩机,流速率必须选择在5-8LPM范围
1、将管子的一端接在气源
2、以逆时钟方向旋转开喷雾瓶上盖,将其暂放一边
3、倒入处方药剂至瓶底,最大限量8ml
4、将喷雾瓶上盖装回原处
5、将口含器/面罩接在喷雾出口
6、当准备开始治疗时,开机接通气源
7、用嘴唇含住口含器/将面罩盖住整个鼻腔及口部然后慢慢呼气及吸气
- 【注意事项】
-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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