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碎性骨折用药
治疗骨折有三大原则,即复位、固定和功能锻炼。
复位与固定
(1)手法复位与外固定:
①手法复位
时机:复位越早越好,因数小时之后患处肿胀渐加重,造成一定复位难度。但对复杂性损伤,因全身情况不好或局部损伤不能及时复位时,可临时固定制动,待条件成熟再处理骨折。注意延迟复位一般不要超过1~2周。
②外固定
小夹板固定:用有弹性的柳木板、竹板或塑料板预制成与肢体各部位大小相应的规格不同的小夹板。
石膏绷带固定:石膏绷带浸水后制成多层重叠的石膏托或反复缠绕于骨折肢体外周而成圆筒形。
其他:有各种支架(上肢外展架、脊柱支架、颈托等);小铝板用于指(趾)固定,小巧可靠。
(2)持续牵引:常用于手法复位有困难或夹板、石膏固定有困难者。持续牵引有皮牵引和骨牵引两种方法。前者是用宽胶布粘贴在患肢皮肤或使用预制的牵引带而挂上重量作牵引,后者是通过贯穿在骨组织内的钢针作牵引,两者均需要相应的滑轮装置。
(3)切开复位与内固定:有些特殊情况不得不考虑手术治疗,如骨折端有肌肉等软组织嵌入者、有较大肌肉附着的撕脱骨折,关节内骨折、合并重要血管或神经损伤的骨折、陈旧性骨折或骨折不愈合、手法复位及持续牵引失败的骨折等。方法是手术切开后直视下骨折复位,同时使用对人体组织无不良刺激的金属内固定物,如髓内针、螺丝钉、接骨钢板等。对骨不愈合等情况还可作自体或异体骨片移植。
(4)其他方法:
①手法复位与内固定,用于某些手法复位后必须严格固定的骨折,如股骨颈内收型骨折常用多针内固定,兼取了手法复位和内固定两者的优点。
②经皮穿针骨外固定,是介于内固定与外固定之间的一种方法。新型外固定器具有复位和固定双重作用。功能锻炼骨折复位与固定后,为促进愈合和肢体功能恢复,应根据骨折愈合的不同阶段,指导病人按一定方法循序渐进地进行功能锻炼。
在身体及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可考虑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选择合适的时机,手术后可较早活动肢体,进行功能恢复,预后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