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盐酸克林霉素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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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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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本品适用于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包括脆弱拟杆菌、产气荚膜杆菌、放线菌等)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如痤疮、疖;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及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妇产科感染。也可在治疗某些严重感染如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时,先予克林霉素静脉给药,病情稳定后继以本品口服治疗。 有应用青霉素指征的患者,如患者对青霉素过敏或不宜用青霉素者,本品可用作替代药物。 |
【用法用量】 | 每日早晚洗面后,涂抹本品各一次。4周为一疗程。 使用方法: 1. 先清洁及擦干患处。 2. 小心地轻涂盐酸克林霉素溶液于患处,避免触及眼睛和口,若药物误进眼睛, 以清水彻底地冲洗。 |
【化学成分】 | 盐酸克林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药理作用】 | 盐酸克林霉素对厌氧菌和革兰氏阳性菌有抑制作用。它对痤疮丙酸杆菌(P. Aenes) 的体外最低抑菌浓度(MIC)为0.4mg/L。局部适用本品后,自患者黑头粉刺分泌物中 发现平均浓度为597μg/g。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类药物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可联合使用。 |
【不良反应】 | 偶有皮肤干燥、面部发红、刺痛、灼热感等,但均为一过性。一般不影响疗效; 如出现腹痛、胃肠不适及腹泻等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采取有关措施。 |
【禁忌症】 |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及对其中所含溶剂有过敏者史禁用。有慢性肠炎、溃疡性结 肠炎及与抗生素相应的肠炎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 胃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本品可引起假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 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 2.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3.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轻症患者停药后即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补充水、电解质和蛋白质。如经上述处理无效,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可再次口服甲硝唑,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5~10日。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品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为10日。 6.本品偶尔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7.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8. 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采用高剂量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9.本品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不能用于脑膜炎。 10.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大的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应用于孕妇尚缺乏经验,且本品可透过胎盘,故孕妇慎用。 2. 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出生4周以内的婴儿禁用本品。其他小儿服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重要器官的功能。【老年患者用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