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氯化筒箭毒碱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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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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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去极化型肌松药,用于麻醉中维持较长时间(>30分钟)的肌松。用于电休克的对症处理; 小剂量用于确诊重症肌无力。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 (1)手术中维持肌松,先静注 10~15mg( 0.2~0.3mg/kg),药效持续60~100分钟,以 后每隔60~90分钟追加5~10mg; (2)电休克,按体重0.15mg/kg,30~90秒钟内静注,即可控制肌强直,一般先静注 3mg,观察反应后,再决定进一步用量。 小儿用量:静脉注射 0.25~0.5mg/kg,维持量为初量的1/5~1/6。 |
【化学成分】 | 氯化筒箭毒碱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竞争性烟碱样受体阻断剂,能与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受体结合,阻止乙酰胆碱对 运动终板膜所起的除极作用,使骨骼肌松弛,由眼部开始,继之肢体、颈部、躯干,最后肋 间肌松弛,出现腹式呼吸,剂量过大则抑制膈肌,使膈肌全部麻痹而死亡。对神经节及肾上 腺髓质有一定的阻断作用,而引起血压下降和心率减慢。静脉注射过快,可引起组胺释放, 产生血压下降、支气管痉挛、支气管腺体及唾液腺分泌增多。本品可使凝血功能减退。【药代动力学】静脉注射后2分钟出现肌松作用,4分钟达高峰,作用时间可维持40~60分钟,肾功 能不全者作用时间延长。单一剂量作用的消失,主要是由于药物在体内再分布,重复用药应 减量,以免产生蓄积作用。静脉给药后,30%~50%的药物与血浆蛋白结合,大部分以原形、 其余以代谢物随尿排出,3小时内排出30%~40%,24小时约排出75%;部分由胆汁排泄, 本品不透过血脑屏障。 |
【药物相互作用】 | (1)卤族吸入麻醉药和多种抗菌素(氨基苷类、林可霉素类)可以增加氯化筒箭毒碱 的肌松作用。 (2)本品可增加肉毒碱作用的危险,不宜合用。 |
【不良反应】 | 主要为心率加快,支气管痉挛。大剂量可引起血压下降和循环虚脱。 |
【禁忌症】 | 禁用于重症肌无力。 |
【注意事项】 | (1)有过敏史者慎用。 (2)应静脉缓慢注射。 (3)支气管哮喘患者应避免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对本品个体差异大,副作用多。【老年患者用药】用量要慎重。 【药物过量】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并静注新斯的明和阿托品解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