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盐酸四环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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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还有74个药企生产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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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 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2)支原体属感染。 (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 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回归热。 (5)布鲁菌病。 (6)霍乱。 (7)兔热病。 (8)鼠疫。 (9)软下疳。 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 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 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 染。 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 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 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 8岁以上小儿常用量: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疗 程一般为7~14日,支原体肺炎、布鲁菌病需3周左右。 |
【化学成分】 | 盐酸四环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本品对肺炎 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链球菌及部分葡萄球菌、产气 荚膜杆菌、炭疽杆菌、鼠疫杆菌、白喉杆菌、破伤风杆菌、 布鲁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弯曲杆菌属、霍乱弧菌均有一定 抗菌作用,对立克次体、支原体属、衣原体属、螺旋体、某 些原虫也有抑制作用。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 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等对本品多数耐药。 本品对革兰阳性菌的作用优于革兰性菌,但肠球菌属对其耐 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 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等亦对本品敏感。本品对淋病奈瑟 菌和脑膜炎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球菌对 四环素也耐药。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抗菌活性。对部分厌 氧菌属细菌具一定抗菌作用,但远不如甲硝唑、克林霉素和 氯霉素,因此临床上并不选用。多年来由于四环素类的广泛 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包括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肠杆菌 属等革兰阴性杆菌对四环素耐药现象严重,并且,同类品种 之间存在交叉耐药。 本品作用机制在于药物能特异性地与细菌核糖体30S亚 基的A位置结合,阻止氨基酰-tRNA在该位上的联结,从而 抑制肽连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药代动力学】本品口服可吸收但不完全,约有60%~70%的给药量可从 胃肠道吸收。口服吸收受食物和金属离子的影响,后者与药 物形成络合物使吸收减少。单剂口服本品250mg后,血药峰 浓度(Cmax)为2~4mg/L。多剂口服该药250mg或500mg(每 6小时服药1次后),稳态血药浓度分别可达1~3mg/L和 1.5~5mg/L。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易渗入胸 水、腹水、胎儿循环,但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本品易 与骨和牙齿等组织结合,在胎儿循环中浓度可达母体的 20%~75%,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乳汁中浓度可达母血浓度的 60%~80%。蛋白结合率为55%~70%,,本品主要自肾小球滤 过排出体外,肾功能正常者血消除半衰期(t1/2?)为6~11 小时, 无尿患者可达57~108小时,其未吸收部分自粪便以 原形排出,少量药物自胆汁分泌至肠道排出,故肾功能减退 时可明显影响药物的清除。本品可自血液透析缓慢清除,约 可清除给药量的10%~15%。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 可使本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时内 不应服用制酸药。 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本品形成不 溶性络合物,使本品吸收减少。 3.与全身麻醉药甲氧氟烷合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 害。 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 加重肝损害。 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本品的吸收, 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 7.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 8.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 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 等,偶尔引起胰腺炎,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 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 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 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 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见荨麻 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 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 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 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 |
【禁忌症】 | 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对其 他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 环素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 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 能。 4.应用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管溃 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 以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 (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 药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 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根据肾功能 损害的程度,减量使用。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 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 4次。【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 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 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 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 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 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 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 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 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 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 用催吐剂及补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