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氨甲环酸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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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还有3个药企生产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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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 |
【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每日1000~2000mg分1~2次静脉点滴,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 |
【化学成分】 | 氨甲环酸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溶液。 |
【药理作用】 | 纤溶现象与机体在生理或病理状态下的纤维蛋白分解血管通透性增加等有关亦与纤溶引起的机体反应,各种出血症状及变态反应等的发生发展和治愈相关联,氨甲环酸可抑制这种纤溶酶的作用,而显示止血、抗变态反应、消炎效果。 1.抗纤维蛋白溶酶作用 氨甲环酸能与纤溶酶和纤溶酶原上的纤维蛋白亲和部位的赖氨酸结合部位(LBS)强烈吸附阻抑了纤溶酶纤溶酶原与纤维蛋白结合,从而强烈地抑制了由纤溶酶所致纤维蛋白分解。另外,在血清中巨球蛋白等抗纤溶酶的存在下,氨甲环酸抗纤溶作用更加明显,止血作用更加显著。 2.止血作用 异常亢进的纤溶酶将会引起血小板的凝集抑制及凝固因子的分解,轻度的亢进首先导致纤维蛋白的分解,因而考虑在一般出血时,氨甲环酸可阻抑纤维蛋白分解而起到止血作用。 3.抗变态反应,消炎作用 氨甲环酸可抑制引起血管渗透性增强,变态反应及炎症性病变的激肽及其它活性肽的产生(豚鼠、大鼠)。 |
【药物相互作用】 | 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台物浓缩剂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
【不良反应】 |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人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
【禁忌症】 | 对本品有既往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宇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贮藏方法】 | 遮光,密闭室温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