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阿苯达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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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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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本品为广谱驱虫药,除用于治疗钩虫、蛔虫、鞭虫、蛲虫、施毛虫等线虫病外,还 可用于治疗囊虫和包虫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蛔虫及蛲虫病,一次400mg顿服; 钩虫病,鞭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3日; 旋毛虫病,一次400mg,一日2次,连服7日; 囊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3次口服,10日为1个疗程,一般需1~3个疗程。 疗程间隔视病情而定,多为3个月; 包虫病,按体重每日20mg/kg,分2次口服,疗程1个月,一般需5个疗程以上, 疗程间隔为7~10日。 2.小儿用量:12岁以下小儿用量减半。 |
【化学成分】 | 阿苯达唑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或薄膜衣片。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苯并咪唑类衍生物,其在体内迅速代谢为亚砜、砜醇和2-胺砜醇。对肠道线 虫选择性及不可逆性地抑制寄生虫肠壁细胞胞浆微管系统的聚合,阻断其对多种营养和 葡萄糖的摄取吸收,导致虫体内源性糖原耗竭,并抑制延胡索酸还原酶系统,阻止三磷 酸腺苷的产生,致使虫体无法生存和繁殖。与甲苯咪唑相似,本品还可引起虫体肠细胞 胞浆微管变性,并与其微管蛋白结合,造成细胞内运输堵塞,致使高尔基体内分泌颗粒 积聚,胞浆逐渐溶解,吸收细胞完全变性,引起虫体死亡。本品有完全杀死钩虫卵和鞭 虫卵及部分杀死蛔虫卵的作用。除可杀死驱除寄生于动物体内的各种线虫外,对绦虫及 囊尾蚴亦有明显的杀死及驱除作用。 毒理试验表明,本品毒性小,安全。小鼠口服LD50大于800mg/kg,犬口服最大耐 受量在400mg/kg以上。 本药对雄小白鼠的生殖功能无影响,对雌小白鼠也无致畸胎作用,在雌大白鼠和雌 兔,应用较大剂量(30mg/kg/日)时,可发生胎儿吸收和骨骼畸形等。【药代动力学】本品不溶于水,故在肠道内吸收缓慢。原药在肝脏内转化为丙硫苯咪唑-亚砜与丙 硫苯咪唑-砜,前者为杀虫成分。本品在体内分布依次为肝、肾、肌肉,可透过血脑屏 障,脑组织内也有一定浓度。口服后2.5~3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原药与砜衍生物在血 中的浓度极低,不能测出。而丙硫苯咪唑-亚砜的浓度变化很大,自0.04μg/ml至 0.55μg/ml不等,平均0.16μg/ml。血液中半衰期(t1/2)为8.5~10.5小时。本品及其代 谢产物在24小时内87%从尿排出,13%从粪便排出,在体内无积蓄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有口干、乏力、思睡、头晕、头痛以及恶心,上腹不适等消化道症状。 但均较轻微,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 2.治疗囊虫病特别是脑囊虫病时,主要因囊虫死亡释出异性蛋白有关,多于服药后 2~7天发生,出现头痛、发热、皮疹、肌肉酸痛、视力障碍、癫痫发作等,须采取相应 措施(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降颅压、抗癫痫等治疗)。 3.治疗囊虫病和包虫病,因用药剂量较大,疗程较长,可出现谷丙转氨酶升高,多 于停药后逐渐恢复正常。 |
【禁忌症】 | 1.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 2.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 3.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 |
【注意事项】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脑囊虫病人必须住院治疗,以免发生意外。 3.合并眼囊虫病时,须先行手术摘除虫体,而后进行药物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两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