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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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还有1个药企生产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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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白色颗粒粉末 |
【药物相互作用】 | 1 由于普萘洛尔可使本品的血浆浓度增加70%,可在服用普萘洛尔同时服用本品5mg。 2 含麦角的药物能延长血管痉挛反应,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不可同时服用含有麦角胺或麦角胺型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3 其他5—HT1激动剂可以累积血管痉挛的作用,不推荐在24小时内联合服用本品和其他5—HT1激动剂。4 如果临床有正当理由准许本品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SSRLs)合用,应注意对病人进行严密观察。5 本品10mg与帕罗西汀同时服用后没有发现两者在临床或药理方面的相互作用。6 本品不能与MAO—A抑制剂,非选择性MAO抑制剂合用。 |
【不良反应】 |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副作用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5—HT1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 |
【禁忌症】 | 1 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 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3 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4 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5 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6 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7 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贮藏方法】 | 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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