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注射用奈达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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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还有5个药企生产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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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主要用于头颈部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等实体瘤。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用生理盐水溶解后,再稀释至500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滴完后需继续点滴输液1000ml以上。推荐剂量为每次给药80~100mg/m2,每疗程给药一次,间隔3~4周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疗程。 |
【化学成分】 | 奈达铂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块或无定形固体。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奈达铂为顺铂类似物。本品进入细胞后,甘醇酸酯配基上的醇性氧与铂之间的键断裂,水与铂结合,导致离子型物质(活性物质或水合物)的形成。然后,断裂的甘醇酸酯基配基变得不稳定并被释放,产生多种离子型物质,与DNA结合。本品以与顺铂相同的方式与DNA结合,并抑制DNA复制,从而产生抗肿瘤活性。另外,已经证实本品在与DNA反应时,所结合的碱基位点与顺铂相同。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本品大鼠每周2次共一个月,每天(一次)连续一个月、每周一次给药共6个月及狗每周一次共6周静脉注射给药的毒理研究结果显示,本品的毒性与顺铂类似,主要毒性靶器官为血液(红细胞、血小板下降)、肾脏、胰腺。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阳性,体外(人体淋巴细胞)及体内(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显示本品可引起染色体畸变率明显增高。生殖毒性:家兔器官形成期静脉注射本品剂量为500μg/kg时有致畸性,对胎仔的无影响剂量为250μg/kg。大鼠给药剂量达540μg/kg时,可引起胎鼠骨化延迟,但对其外形、骨骼系统、发育等功能无明显影响。【药代动力学】肿瘤患者静脉滴注奈达铂80mg/m2或100mg/m2后,用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直接测定总铂的方法研究本品的体内动态,结果显示,奈达铂单次静脉滴注后,血浆中铂浓度呈双相性减少,t1/2α约为0.1~1小时,t1/2β为2~13小时,AUC随给药量增大而增大。本品在血浆内主要以游离形式存在,动物试验可见本品在肾脏及膀胱分布较多,组织浓度高于血浆浓度。本品的排泄以尿排泄为主,24小时尿中铂的回收率在40%~69%之间。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与其它抗肿瘤药(如烷化剂、抗代谢药、抗肿瘤抗生素等)及放疗并用时,骨髓抑制作用可能增强。2、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盐酸万古霉素合用时,对肾功能和听觉器官的损害可能增加。 |
【不良反应】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血小板、血色素减少;其它较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症状以及肝肾功能异常、耳神经毒性、脱发等。其它不良反应虽发生率较低,但应引起关注:(1)严重不良反应:1)过敏性休克症状(0.1%~5%):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潮红、呼吸困难、畏寒、血压下降等),应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理。2)骨髓抑制(频度不明):表现为红细胞减少、贫血、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0.1%~5%),应细心观察末梢血象,发现异常,应延长给药间隔、减量或停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3)肾功能异常(0.1%~5%):出现血尿素氮、血肌酐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β2球蛋白升高,以及血尿、蛋白尿、少尿、代偿性酸中毒及尿酸升高等,发现异常,对于是否继续给药,应慎重检查。4)阿-斯综合症(Adams-Stokes Syndrome)发作:有报道因使用本品引起阿-斯综合症而死亡的病例(参照:注意事项12)。5)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频度不明):本品可引起耳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用药期间应进行适当的听力检查并观察患者的状态,发现异常应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理;治疗前用过其它铂类制剂的、给药前就有听力低下、肾功能低下的患者应特别注意。6)间质性肺炎(频度不明):对于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的间质性肺炎患者,应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应终止给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进行适当处理。7)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SIADH)(频度不明):表现为低钠血症,低渗透压血症,尿中钠离子排泄增加,伴有高张尿、意识障碍等,发现这些症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限制水分摄取等适当的方法处理。 |
【禁忌症】 | 以下患者禁用: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2、对其它铂制剂及右旋糖酐过敏者。3、孕妇、可能妊娠及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尽可能在具有肿瘤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慎重选择患者,应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条件。2、听力损害、骨髓、肝、肾功能不良,合并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3、本品有较强的骨髓抑制作用,并可能引起肝、肾功能异常。应用本品过程中应 定期经常检查血液、肝、肾功能并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况,若发现异常应停 药并适当处置。对骨髓功能低下及肾功能不全及应用过顺铂者,应适当降低初 次给药剂量;本品长期给药时,毒副反应有增加的趋势,并有可能引起延迟性 不良反应,应密切观察。4、注意出血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发生或加重。5、本品主要由肾脏排泄,应用本品过程中须确保充分的尿量以减少尿中药物对肾 小管的毒性损伤。必要时适当输液及使用甘露醇、速尿等利尿剂。由于有报道 应用速尿等利尿剂时,会加重肾功能障碍,听觉障碍,所以应进行输液等以补 充水分。另外,饮水困难或伴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等的患者应特别注意。6、对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不良反应应注意观察,并进行适当的处理。7、合用其它抗恶性肿瘤药物(氮芥类、代谢拮抗类、生物碱、抗生素等)及放疗 可能使骨髓抑制加重。8、育龄患者应考虑本品对性腺的影响。9、本品只作静脉滴注,应避免漏于血管外。10、本品配制时,不可与其它抗肿瘤药混合滴注,也不宜使用氨基酸输液,pH5 以下的酸性输液(如电解质补液,5%葡萄糖输液或葡萄糖氯化钠输液等)。11、本品忌与含铝器皿接触。本品在存放及滴注时应避免直接日光照射。12、本品在国外的临床试验中(共632例),突然死亡2例及因阿-斯综合症(Adams- Stokes Syndrome,心脏传导阻滞引起的脑缺氧综合症)死亡1例。突然死亡的1 例患者死于因高血压而引起的心功能不全;另1例患者死于既往心肌梗塞所引起的冠脉梗塞,或者由于脑部转移引起的出血。阿-斯综合症发作的1例,给药前可 见心电图ST段降低,怀疑由于应用本品而引起的食欲不振、贫血是此次发作的诱 因,但进行尸检没有异常发现,不能表明本品与此相关。【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观察到本品有致畸和引起胎儿死亡的作用,因此孕妇及可能妊娠的患者禁用本品。2、有报道类似药物顺铂可通过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终止授乳。【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患者用药】1、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由于一般老年人肾功能减退,排泄延迟,因此应注意观察出现骨髓抑制的可能性。2、建议老年患者初次用药剂量为80mg/m2。 |
【贮藏方法】 |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