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肝素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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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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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1.治疗各种疾病并发的播散性血管内凝血早期。 2.预防动、静脉血栓和肺栓塞。 3.治疗动、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不稳定型心绞痛(减轻症状、预防心肌梗塞),急性心肌梗塞(防止早期再梗塞和梗塞区延展,降低病死率)。 4.人工心肺、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时作为抗凝血药物。 5.作为溶血栓疗法的维持治疗。6.用于输血时预防血液凝固及血库保存鲜血等体外抗凝剂。 |
【用法用量】 | 静注:5000-1万U/次,1次/3-4小时;2.5万U/日。 静滴:l万一2万U/24小时,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0.5万u用输液100ml)后,以20—30滴/分钟的速度滴注。 皮下注射:5000U/次,1次/8-12小时,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或于心肌梗死发生后给药。 |
【化学成分】 | 由猪或牛的肠粘膜中提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的钠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有引湿性。本品在水中易溶。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双嘧达莫、阿司匹林、保泰松、吲哚美辛、布洛芬、丙磺舒、奎宁、氯喹、右旋糖酐、含愈创木酚甘油醚的制剂同用,可增加出血危险。 2.能使苯妥英钠、奎尼丁、普萘洛尔、碘塞罗宁血浓度降低。 3.本品与下列药物有拮抗作用:抗组胺药、安泰乐、洋地黄、吩噻嗪类、维生素c。 4.本品可显著提高血中游离甲状腺素的水平,故有致心律失常的作用。 5.与糖皮质激素、利尿酸、甲灭酸同用,有致溃疡的作用。 6.与他巴唑、丙基硫氧嘧啶同用,能加强抗凝血作用。 7.与大多数抗生素如氯霉素、红霉素、卡那霉素、多 |
【不良反应】 | ①用药过多可致自发性出血,如因用药过量引起严重出血,可静脉注射鱼精蛋白进行急救(1mg~1.5mg鱼精蛋白可中和1mg肝素);②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③偶见过敏反应如哮喘、鼻炎、荨麻疹、结膜炎、发热等;④长期应用偶可产生暂时性脱发、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等;⑤肌肉注射可引起局部血肿。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有出血性素质和伴有血液凝固延缓的各种疾病、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脑出血、急性感染引起的心内膜炎(人工瓣膜引起的心内膜炎除外)、大脑手术及脊柱手术后、胃肠道有持续的引流管、流产、活动性肺结核、剥脱性皮肤病、溃疡病及对本品过敏者,以及妊娠末3个月的孕妇、临产妇。 2.慎用于乙醇中毒、过敏体质、月经期中、有占位性病变者,孕妇及产妇等。 3.如有严重出血现象,可静注硫酸鱼精蛋白急救,注射速度<20mg/分钟或10分 钟内注射50mg为宜(1mg硫酸鱼精蛋白可中和100U肝素钠)。但应注意:①应用鱼精蛋白过量,可有抗凝血作用,因鱼精蛋白干扰凝血致活酶。②由于肝素代谢,故肝素注射后间隔的时间越长,中和肝素所用的鱼精蛋白的量也越小。 4.用药之前,进行血小板计数,用药期间应每周2次做血小板计数,并定期测定凝血时间。如凝血时间>30分钟,表明用药过量。应注意观察有无出血情况。 5.本品皮下注射的一种特殊方法一深皮下脂肪层注射法:注射部位为腹壁或髂嵴上的脂肪层。可避免一般浅层皮下注射易致血肿、疼痛,且作用时间短的缺点。用结核菌素空针抽准剂量,更换注射针头,然后消毒皮肤(消毒时要轻,不可重按,以免皮下出血),在离开肚脐至少5cm处,以及没有疤痕的腹白线以外处提起一块腹壁,固定好针头,慢慢推注药物(不要回抽针芯看回血)。注完后迅速拔出针,在针孔处轻压约1分钟,不可按摩。如此每次更换注射部位。 6.本品有利尿作用,约发生在治疗开始后的36—48小时内,直至停药后的48小时内,应注意使患者多饮水,记好出入量。 7.吸烟、喝酒可影响本品的作用,应禁止。 8.本品可抑制醛固酮的分泌,引起钾潴留,如连用多日,应测血钾。 9.本品可引起血液中的抗凝血酶Ⅲ的消耗增多,在停用本品后的24—48小时后开始恢复正常。在此期间,发生血栓的可能性增多,故不可突然停用,一般于停药前的3—5天加用口服抗凝血药以预防,并逐渐减量直至停用。 10.如有过敏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11.有发生与创伤有关的出血危险,应避免受创伤,同时停止对患者进行损伤性的操作如肌内注射、导尿等。 12.按干燥品计算,每毫克的效价不得少于150U。 13.用量过大时可引起自发性出血,如:粘膜出血、关节积血、伤口出血等。 14.以下疾病者需禁用: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严重高血压、脑出血、孕妇、先兆流产、外科手术后、血友病者。 |
【贮藏方法】 | 密封,遮光,在凉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