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复方噻吗洛尔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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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还有2个药企生产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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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适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高眼压症,特别适用于单独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毛果芸香碱治疗无法控制或效果不佳的青光眼。 |
【用法用量】 | 使用前把药物浓溶液瓶盖和内塞打开,将稀释剂溶液挤入药物浓溶液瓶内,盖上内塞,摇匀,标注混合日期。滴眼。一次1滴,一日2次, 早、晚各一次。滴眼后压迫内眦鼻泪管并闭眼5分钟。 |
【化学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使用前被分配在两个容器中,其中一个容器内装含药物的浓溶液,另一个容器内装稀释剂溶液,使用时将两种溶液混合。混合后供临床使用的滴眼剂溶液每瓶含主要成份马来酸噻吗洛尔(以噻吗洛尔计)25mg和硝酸毛果芸香碱100mg。 |
【性状】 | 本品的混合液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药理作用】 | (复方噻吗洛尔滴眼液系2﹪硝酸毛果芸香碱与0.5﹪马来酸噻吗洛尔的复方制剂。马来酸噻吗洛尔为非选择性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作用,能抑制房水的产生而使眼内压降低。硝酸毛果芸香碱为节后拟胆碱药,直接激动M胆碱能受体,使瞳孔括约肌收缩,瞳孔缩小,睫状肌收缩,导致虹膜向中心拉紧,前房角间隙扩大,使房水外流通畅,从而降低眼内压。两药合用,具有协同相加的作用,可提高药物疗效,延长药物作用时间。本品滴眼后20~30分钟眼压即开始下降,经1~2小时后达到最大降幅, 并可维持6~12小时以上;其缩瞳作用可在滴眼后迅速出现,15~60分钟时缩瞳作用最为明显,3小时后基本恢复正常。 |
【药物相互作用】 | 1. 与阿托品、环戊醇胺酯同时使用,可干扰毛果芸香碱的抗青光眼作用。在以这些药物为主时,也会抵消这些药物的散瞳效果。 2. 与其他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药同时应用,可能加强降眼压作用和β受体阻滞药的全身效应。两种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药的使用不被推荐。 3. 与钙拮抗剂、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同用,可能增强β肾上腺素能受体的阻滞作用,造成心动过缓和低血压,并可能伴随晕眩、晕厥或体位性低血压,应密切观察。 4. 与洋地黄苷类同用可能导致心动过缓、心肌传导阻滞,若同时使用应在心电监护下进行。 |
【不良反应】 | 眼刺激感,结膜充血,视物模糊、发暗,近、远视力调节改变,眼痛、眉间痛或头痛,胸闷、心悸、眩晕、恶心等。有可能引起心动过缓、心率减慢、血压降低、支气管痉挛、肌肉震颤、腹痛、腹泻、流涎、多汗、抑郁、焦虑、嗜睡等。对本品过敏患者可出现皮疹。此外,毛果芸香碱局部使用可能出现的局部及全身不良反应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噻吗洛尔局部使用及全身使用可能出现的局部及全身不良反应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 |
【禁忌症】 | 1. 急性结膜炎、角膜损伤、角膜炎以及其他不应缩瞳的眼病(如急性虹膜炎)患者禁用。 2. 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禁用。 3.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挛、肺气肿等慢性肺部阻塞性疾病患者以及既往有哮喘病史者禁用。 4.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使用前必须将药物浓溶液与稀释剂溶液混合,混合后应标注混合日期,并应在1个月内使用完毕,逾期不得再使用。 2. 本品只限局部滴眼用,滴眼后压迫内眦鼻泪管并闭眼5分钟可减少药物的全身吸收。滴眼时应避免滴头接触手和眼部,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3.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4. 应避免频繁滴眼,每次滴眼时每只眼睛不应超过2滴。 5. 瞳孔缩小通常会引起调节痉挛性近视和对黑暗环境适应的困难,因此在使用本品后3小时内,不宜驾驶汽车和从事其他在光线不足环境下的危险活动。 6. 对本身低血糖以及在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期间的糖尿病患者,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的临床症状(如脉博加快或血压升高),使用时应谨慎小心。 7. 对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噻吗洛尔可能会掩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临床症状(如心动过速),停用本品时也可能会引起甲状腺危象。 8. 噻吗洛尔罕有报道,可引起肌无力症状加重和脑血流量降低,因此重症肌无力和脑血管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9. 先天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狭窄等心脏疾病患者以及既往有心功能不全或心肌梗塞病史者慎用。 10. 如需进行外科手术,请在手术前通知手术医师正在使用本品。 11. 本品中的防腐剂苯扎氯胺可能会在软型隐形眼镜上产生沉淀物,故应在滴眼前摘下隐形眼镜,滴眼15分钟后再重新佩戴。 12. 本品应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3. 运动员慎用。 |
【贮藏方法】 | 遮光,密闭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