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头孢呋辛酯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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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还有2个药企生产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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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主治】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博氏疏螺旋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红斑)等。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口服,也可以加10-15ml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成人一般每次0.25g(两包),每日两次,一般疗程为5-10日。儿童按体重每日20mg/kg,分两次服用,一日不超过0.5g。 |
【化学成分】 | 头孢呋辛酯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
【药理作用】 | 其作用机理是通过结合细菌蛋白,从而抑制细菌壁的合成。头孢呋辛对于病原菌具有较广的抗菌活性,并对许多β-内酰胺酶稳定,尤其是对肠杆菌科中常见的质粒介导酶稳定。动物体外试验和临床感染治疗中证实,头孢呋辛酯对下列大部分细菌有抗菌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β-内酰胺酶产生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需氧革兰氏阴性菌:大肠埃希菌、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副流感嗜血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bet |
【药物相互作用】 | 1、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可使本品的药-时曲线下面积值(AUC值)增加约50%。 4、本品与抗酸药合用可减少本品的吸收。 |
【不良反应】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4)皮肤:多型性红癍、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如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酐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
【禁忌症】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类(cephamycins)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类过敏者慎用。 2、 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 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肠炎患者,须对症处理并给予抗艰难梭菌的抗菌药物。 5、 本品应于餐后服用,以增加吸收,提高血药浓度,并减少胃肠道反应。 6、 本品应吞服,不可嚼碎。 7、 |
【贮藏方法】 |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