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氟胞嘧啶注射液
|
【生产企业】 |
[还有5个药企生产该药]
|
---|
【功效主治】 | 用于念珠菌属心内膜炎、隐球菌属脑膜炎、念珠菌属或隐 球菌属真菌败血症、肺部感染和尿路感染。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一日0.1~0.15g/kg,分2~3次给药,静滴 速度4~10ml/分。 |
【化学成分】 | 氟胞嘧啶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隐球菌属、念珠菌属和球拟酵母菌等 具有较高抗菌活性。对着色真菌、少数曲霉属有一定抗菌活性, 对其他真菌的抗菌作用均差。 本品为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药 物通过真菌细胞的渗透酶系统进入细胞内,转化为氟尿嘧啶。 替代尿嘧啶进入真菌的脱氧核糖核酸中,从而阻断核酸的合 成。真菌对本品易产生耐药性,在较长疗程中即可发现真菌耐 药现象。【药代动力学】静脉注射本品2g的血药峰浓度(Cmax)约为50mg/L,血清 蛋白结合率为2.9~4%,表观分布容积(Vd)为0.78± 0.13L/kg。药物广泛分布于肝、肾、心、脾、肺组织中,其浓 度大于或等于同期血药浓度,炎性脑脊液中药物浓度可达同期 血药浓度的50-100%。本品亦可进入感染的腹腔、关节腔及房 水中。血消除半衰期(t1/2?)为3~6小时,肾功能不全患者可明 显延长,无尿患者半衰期(t1/2)可达85小时。本品经肾小球滤 过排泄,约90%以上的药物以原型自尿中排出。本品可经血液 透析排出体外。 |
【药物相互作用】 | 1.阿糖胞苷可通过竞争抑制灭活本品的抗真菌活性。 2.本品与两性霉素B具协同作用,两性霉素B亦可增强本 品的毒性,此与两性霉素B可使细胞摄入药物量增加以及肾排 泄受损有关。 3.同时应用骨髓抑制药物可增加毒性反应,尤其是造血系 统的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 | 1.本品可致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变态反应。 3.肝毒性反应可发生,一般表现为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 升高,偶见血清胆红素升高,肝肿大者甚为少见。 4.可致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偶可发生全血细胞减少,骨 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合用两性霉素B者较单用本品为多 见,此不良反应的发生与血药浓度过高有关。 5.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精神错乱、幻觉、 定向力障碍和头痛、头晕等。 |
【禁忌症】 | 严重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单用本品在短期内可产生真菌对本品的耐药菌株。治疗 播散性真菌病时通常与两性霉素B联合应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骨髓抑制、血液系统疾病、或同时接受骨髓抑制药物。 (2)肝功能损害。 (3)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两性霉素B或其他肾毒性药物 同用时。 3.肾功能减退者需减量用药,并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调 整剂量。 4.用药期间应进行下列检查: (1)造血功能,需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2)肝功能,定期检查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 胆红素等。 (3)肾功能,定期检查尿常规、血肌酐和尿素氮。 (4)肾功能减退者需监测血药浓度,峰浓度(Cmax)不宜超 过80mg/L,以40~60mg/L为宜。 5.定期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每次透析后应补给 37.5mg/kg的一次剂量。腹膜透析者每日补给0.5~1.0g。【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人类中虽未发生,但因本品在体内 可转变为氟尿嘧啶,对孕妇必须权衡利弊,慎重应用。 本品是否经人乳分泌缺乏资料。由于许多药物经乳汁分 泌,加之本品对新生儿及婴幼儿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哺乳期 妇女不宜使用或于使用时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缺乏资料,因此儿童不 宜使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肾功能减退,需减量应用。【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应予以洗胃、催吐、补充液体加速排泄。必要 时予以血液透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