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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

批准文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660644号

用    途: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与雾化器气源配套使用,使患者在使用气雾剂药物时,辅助药物吸入患者口腔用。 [查看说明书]

规    格:

/

产品分类:

雾化器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配件

相关疾病:

咳嗽

厂家信息

Manufacturers Information

生产厂家:

宁波博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宁波博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所有产品(共4个)]

地    址: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邵巷村姚北工业区经三路102号
【产品特点】
咬嘴雾化器由咬嘴、导管、雾化芯、药物杯组成。 面罩雾化器由松紧带、铝卡、面罩、导管、雾化芯、药物杯组成。面罩和咬嘴应无细胞毒性、无皮肤刺激反应、无皮肤致敏反应,咬嘴应无粘膜刺激反应。雾化器出厂时,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mg/kg。
【使用方法】
使用前所有组部件需进行清洁(除管子外),为了符合喷雾颗粒规格,在使用墙壁压缩空气及氧气或小型空气压缩机,流速率必须选择在5-8LPM范围

1、将管子的一端接在气源

2、以逆时钟方向旋转开喷雾瓶上盖,将其暂放一边

3、倒入处方药剂至瓶底,最大限量8ml

4、将喷雾瓶上盖装回原处

5、将口含器/面罩接在喷雾出口

6、当准备开始治疗时,开机接通气源

【注意事项】
此产品为一次性耗材。

单一病患使用,不可替换使用。

本产品勿用耐高温及化学浸泡消毒使用,以防功能受损。

产品在受损及使用过久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喷雾输出不足的结果而导致不适当的治疗结果。

在使用后需保持产品的清洁及干燥。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一次性使用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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