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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名称:
- 丙型肝炎病毒(HCV)核酸定量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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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1第3400273号(变更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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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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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用于对临床血清或血浆标本中的丙型肝炎病毒核酸RNA的定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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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 25人份/盒、50人份/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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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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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盒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厂家信息
Manufacturer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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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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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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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8号20幢乙号1层、21幢甲号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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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场所:
- 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8号20幢乙号一层、21幢甲号一层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仅供体外诊断使用。
2.操作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试剂盒内说明书进行试验操作。
3.避免在恶劣的环境(如含有次氯酸钠、酸碱或乙醚等腐蚀性蒸汽及灰尘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实验。
4.包被条打开后,应将剩余包被条放入封袋中密封,以免受潮。
5.微量移液器吸嘴不可混用,以免交叉污染。
6.孔内样品需震荡混合均匀,不能有气泡存在。
7.洗涤要彻底,洗液应注满每孔,但不可用水过猛,避免产生气泡。每次洗涤均应甩干孔内液体,最后应将孔内液体拍干。洗板推荐使用洗板机。
8.处理试剂和样品时需戴一次性手套,操作后应彻底洗手。所有样本及使用后的试剂盒应视为潜在的传染性物质,废弃处理时,按照当地政府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试剂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剩余试剂要及时密封,放置2℃~8℃条件下贮存。
10.加入发光底物后要室温避光反应,强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
11.严格控制每步反应时间和温度,操作应紧凑。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