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注意事项: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退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珍珠明目滴眼液(胶体溶液)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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