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特(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 | 采特(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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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应 症】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成 份】 | 盐酸特比萘芬 |
【性 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不良反应】 |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
【禁 忌】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2. 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3. 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 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本品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 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 | 盐酸特比萘芬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物。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 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角 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角鲨烯在细胞中蓄积,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局部涂抹后,被吸收的药量不超过用药量的5%,故全身血药浓度极低,本品生 物转化后的代谢物无抗真菌作用,主要经尿液和粪便排出体外,消除半衰期为17小 时,无体内蓄积现象。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00077 |
【生产企业】 | 韩国Kolmar(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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