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注意事项
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注意事项: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故此种病人应慎用。不应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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