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鱼石脂软膏 注意事项
鱼石脂软膏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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