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康洗液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 | 皮肤康洗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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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应 症】 |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致湿疮,见有瘙痒、红斑、丘疹、水泡、渗出、糜烂等或湿热下注所致阴痒、白带量多,急性湿疹或阴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急性湿疹 :一次适量,外搽皮损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后湿敷,一日2次;用药前,先用清水洗净局部后,用蒸馏水将10毫升药液稀释5倍用带尾线的棉球浸泡药液后置于阴道内,每晚换一次。 |
【成 份】 |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土茯苓,大黄,赤芍,地榆,蛇床子,白鲜皮,甘草。 |
【性 状】 | 本品为棕褐色略粘稠液体,气香 |
【禁 忌】 | 1. 静脉曲张性湿疹不宜用本品。2. 妊娠及月经期禁用。3.合并重度宫颈糜烂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理作用】 | 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双球菌、乙型溶血型链球菌、福氏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伤寒沙门氏菌、淋球菌、钩端螺旋体、阴道毛滴虫、白色念珠菌、衣原体等致病菌均有很强抑杀作用;有抗炎、消肿、止痒之功能,并可增强体液免疫,对人体正常皮肤粘膜与破损皮肤粘膜无刺激、无致敏及毒副反应。 |
【贮 藏】 | 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45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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