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褥期躁狂状态用药
一、产褥期躁狂状态的治疗
1.心理治疗:对产后精神病人的情绪、认识与行为有关问题的心理治疗是必需的。针对病人的心理问题,予以同情、耐心、和蔼、解释、鼓励、关怀细致,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劝告。使患者情感得到疏泄、释放,正确评估心理社会应激原,消除不良刺激,解除其痛苦,增强自信心,做好自我调整和适应。重视开展人际心理治疗,特别是夫妻间或家人间矛盾冲突的心理治疗,但需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各方面的热情支持与协助。
2.药物治疗:根据本病的临床不同表现状态,母乳喂养与否,选用不同药物的最小有效剂量,并与心理治疗相结合,一般均可获得良好的效果。
二、一般认为孕妇在妊娠头3个月和后3个月精神不安定和精神症状易加重,但临床上是在产后6个月时易发现,推测是由于妊娠中的患者多被周围人群所宽容,主动活动性低下,对周围关心少,活动范围缩小,行动被置于允许的相对保护环境中;当分娩后,患者成为照料新生儿的母亲,突然被置于需要主动性高的位置,同时周围的关心也转向新生儿,使患者的弱点暴露而复发。孕产期精神分裂症复发和加重的原因有:不愿到精神科就诊、担心影响婴儿而停服药物、不愿定期去产科保健门诊等。如管理得当,则多能早期发现和预防复发。此外,患者在症状加重时,因自身的精神状态,并不一定就诊,所以在整个妊娠和分娩过程中,必须置于周围人注意之下。